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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 党委组织部    点击: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党委整体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计算党员党费交纳金额。在职教工党员以本人2021年度1月份工资为标准(可通过数字东林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或“东林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计算每月应交纳党费额,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在职教工党员交纳党费金额核算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留存备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在校大学本科生党员党费按照0.2/月交纳,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照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职人员就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党员按照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相应比例交纳党费。

2.上传党费数据。教职工党员按照20211月份工资标准核定本年度全年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度内如无重大政策调整和变化,一般月交纳党费额不变动。各二级党组织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211月党费上缴统计表》(附件2),于38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efu.edu.cn,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交纳党费的无需填入附件2表格内。新入职教职工党员、当年办理离退休的教职工党员及其他特殊情况,月交纳党费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3.党费数据变动。各二级党组织每月仅需将变动情况填入《东北林业大学2021x月党费信息变更统计表》(附件3)表格内,于变化月8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zzb@nefu.edu.cn。(备注1:上报每月党费变动情况时,仅上报变化人员姓名和变化金额,其余未发生变化的党员信息不需填入附件3)(备注2:20211-3月党费交纳额以附件2内数据为准,4月开始各二级党组织不再上报附件2,如某月与上月相比有变化仅需上报当月的附件3,如当月与上一月无变化则无需上报附件3

4.收缴党费。每月10-20日党员本人可通过财务处交费平台进行网络交纳党费,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络交纳党费的可以使用现金交纳党费,各二级党组织将现金党费统一汇入学校党费专用账号(收款人户名: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收款人账号(卡号):3500050129219505969)。各基层党支部完成本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后,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统计表》(附件4)由各二级党组织留存备案。各二级党组织每月25日前发送《东北林业大学二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报告》(附件5)至邮箱zzb@nefu.edu.cn。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各二级党组织可自行登录党费系统查询本单位党员网络交纳党费情况,对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催缴。

5.有关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务必仔细核对上报数据是否准确,核对提交的统计表内收缴党费额是否与党费系统中的总缴费金额一致等问题。如在党费收缴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张宜欣,联系电话:82190014.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在职教工党员交纳党费金额核算表

2.东北林业大学20211月党费上缴统计表

3.东北林业大学2021x月党费信息变更统计表

4.东北林业大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统计表

5.东北林业大学二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6.东北林业大学网络交纳党费操作指南

7.二级党组织党费系统查询账号

上一条:关于印发《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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