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部基本职能
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党校工作和新形势下的党管人才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校处级、科级班子和处级、科级干部的考察、任用、选拔、调整、教育、培养、考核等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的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生活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全校党课等党员教育活动;
2.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负责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
3.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订、发党刊、党报;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有关工作;
4.建立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
1.负责全校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2.负责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对各党总支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
3.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
(四)处级、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负责处级、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整和办理任免手续等工作;
2.负责处级、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处级、科级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培训;
3.负责处级、科级干部的考核等各项具体工作;
4.负责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5.负责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
(五)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六)党校(与组织部合署办公)工作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与组织部一道具体负责全校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和学生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党校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
组织管理
负责发展党员的预审、入党审批、转正审批工作;检查基层组织发展工作;支部建设工作;党员教育、考评、处分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党籍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库建设和党内统计工作。
干部管理
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管理、培养、考核工作;干部信息库、材料归档工作;干部人事调动工作;干部重大事件报告工作;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管理工作;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党校培训工作;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的政审;负责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工作。
党校管理
负责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科级干部和各方面骨干的培训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党校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
人档管理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审核、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使用和转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