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东北林业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不合格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二、评议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3.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帮扶困难群众;能否把反对“四风”问题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6.是否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践行学校“三风”建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林大学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各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和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使党员明确民主评议要求,提高参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总结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和个人自评。个人自评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根源,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党员互评。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被评议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提出评定意见,其中“差”包含“不合格”。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4.组织处置。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及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或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5.总结反馈。党支部民主评议后,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将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开展情况及测评情况向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并将党员的评定意见反馈给本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党员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进行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谈心谈话情况要做书面记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兼顾。
2.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东北林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综合办公楼816室)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东北林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参考样表)
3.东北林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