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7年底我校已下发《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东林组发〔2017〕28号),各二级党组织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结合《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黑高工委〔2018〕3号)要求,就开展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标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已经完成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二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但未完成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二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标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检查重点
1.工作方法步骤是否规范完整。检查会前准备、会上流程、会后总结等工作是否按照标准有序地开展,确保各个环节不存在跳步、漏步、错步。其中重点检查会前是否组织集中学习,是否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了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是否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点评等。
2.会议内容是否充实全面。是否涵盖上级文件和学校党委要求,逐一对照评议内容开展评议工作,不缺项、漏项;是否充分围绕党员思想、责任、宗旨、行为、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讨论;是否结合具体人具体事深入开展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不大而化之、浮在面上,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等。
3.整改落实是否做到立抓立改。是否对问题整改进行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具体的整改期限;是否按照评议等级严格进行民主评议,是否存在评议等级为不合格的党员并及时开展教育整改或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等。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精心做好组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
2.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保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对组织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纠正,防止流于形式,内容偏离。
3.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电子版附件2《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nefu.edu.cn。(联系人:赵璐璐,联系电话:8219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