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2018年6月28日第14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付书朋同志挂任团委副书记;
王宏光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
杨婉婷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
边 佳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
上述同志任职期限为一年,挂职、兼职结束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张国成等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王克奇等免职的通知